債務人消失多年找不到人
請問我手上有對方的本票、支票、借據也有法院債權憑證,但債務人消失多年找不到人,有辦法把錢拿回來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債務人惡意賴帳甚至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戶籍常年置放戶政之情形,亦屬常態,簡言之,若非回收有一定困難之案件基本不會委由本公司代為催討,勢必是債權人在經過一番努力仍無所獲,甚至已經心灰意冷自認無法自行討回,才會求助於本公司,而本公司受任代為催收雖會先行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後方會決定是否接受委任,而評估之重點著重於債權回收之可能性與機率高低,以適度排除ㄧ些如債務人死亡、清算破產或者長期遭通緝、潛逃國外等等回收無望收之案件;而本公司進行債務催收並不會事前預設立場,無論困難與否,只要尚有回收之可能,本公司均會全力進行追討,並嘗試各種可能之回收方式,雖然本公司並無法擔保百分之一百能順利收回委託人之債權,畢竟個案之狀況不一,但催討債務為本公司之營業項目,徵信尋人亦是必備之專業能力,故相較於您自行催討,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且債務人面對債權人之催討所感受之壓力,與面對專業資產管理公司之催收,自不可相提並論,絕對是不容否認之事實。至於須多久時日方可為您收回債權,如上所言,因個案狀況不一,本公司亦無法向您擔保期限,但本公司比您更希望能早日收回債權,畢竟時間耗費越久,本公司所擔負之成本相對越高,且本公司受託案件必須簽署正式合約,合約就雙方之權利義務,諸如拆佣方式、費用等均會事前加以律定載明,故不會有事後再向您收費走路工、車馬費或代辦費之情事發生,您可放心,也正因為如此,前述因承辦案件所耗費之一切有形或無形之人力、物力等成本,均由本公司承擔,故相信本公司絕對比您更期望能早日回收債權。總而言之,有積極追討才有回收之可能,徒有債權憑證而無法發揮功效,冀望債務人哪天能主動上門清償債務,恐比中樂透頭彩還難。若您有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之考量,本公司相關作業及收費方式您可參酌下列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