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法院也有判決書
您好!
事情發生大概:公司有一位員工家裡經濟因素由向公司預支薪資後突然無故離職,後來公司才知道連廠商要付給公司的貨款也沒交回,有告業務侵占法院也有判決書,這發生在去年的事,對方應該已經出獄了,公司意思要賣掉債權不想用我們公司名字,怕這個人來找麻煩,請問要怎麼賣?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或倒閉等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收購成數上雖可能難達一般債權人之期望,但縱若是銀行之債權賣斷,亦是脫離不了此範圍,試想,銀行之債權相較於一般債權而言,通常是條件較為完整齊全之情形,但其在賣斷之成數上,仍舊無法脫離或超越上述範圍,更何況一般債權;另依您所述之情形,債務人因業務侵占罪入監服刑近期方出獄,還款能力勢必降低,此部分雖非評估是否收購之惟一要件,但絕對會直接影響收購之意願及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