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告詐欺罪
我父親在三年前借錢給朋友做生意,錢是用匯款的沒有寫本票,對方避不見面多年了,請問這樣可以告他什麼刑事罪是詐欺罪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除有特別之情事,否則初步判斷僅為一般之民事債權債務糾紛,自當循民事途徑救濟,當然,若您仍欲提出刑事告訴雖非絕對不可,且朝詐欺罪方向著手亦無太大問題,但無論何種刑事犯罪,均有一定之構成要件,縱使債務人實際借款之理由與事實並不相符,但若無積極之詐欺行為及事證,仍會有極高之機率被判定為單純之民事糾紛,當然,無可否認以刑逼之方式正是眾多債權人心中之盤算,但就本公司所見,許多債權人因不諳程序且事前未做審慎之評估及朝正確有利之方向提告,而最終之結果不僅難以符合預期,另更甚者反招致一些衍生之困擾,故無論您是否確實掌握債務人具體之犯罪事證,抑或僅是欲以刑逼民,均建議您事前審慎評估後為之。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催收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債務人因該債務有涉有相關刑事犯罪行為,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或提告方向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