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1

請問代討欠款的收費方式跟內容

 

請問代討欠款的收費方式跟內容

請問代討債務的收費方式跟內容和要先收取費用嗎?還是討到後才收取,如果先收的話假如沒要到錢那要怎麼辦?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受任代為催收,收費方式原則有二,ㄧ是簽約時委託人支付債權金額5~8%之委任費用(徵信、調查、尋人及跟監等費用),待和解結案時再依實際回收之債權金額收取30%之佣金,二是簽約時委託人無須支付委任費用,待和解結案時再依實際回收之債權金額收取50%之佣金(以上二種方式均不包含法律程序費用);而本公司若接受委任代為催收,會要求簽署正式合約,合約會針對雙方之權利義務做詳細之約定,故除事前載明於契約中之費用外,無論是否得以順利為您收回債權,本公司均不會再額外向您收取費用,更不會有巧立名目事後向您要求所謂走路工、車馬費或茶水費之情事發生,您可無庸擔心會遭受二次傷害;至於您若採事前付費之方案,您所支付之委辦費用係用以負擔部分之徵信、調查、尋人及跟監等費用,並非本公司承辦案件之服務費用,且上述徵信、調查、尋人及跟監等之成本,絕大部分仍由本公司負擔,僅因您至少於委任時尚有負擔部分費用,是以事後得回收較高之債權數額。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協助或代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者,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專人專訪及法律程序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故若您有委託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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