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對方欠錢23萬元沒有簽借據只有銀行匯款記錄,我上星期寄存證信函對方傳line來罵我,說寄存證信函被他媽媽拆開看了,反過來怪我害他,說他媽媽原本要給他一筆錢做生意,現在他媽媽不肯給他錢,他還恐嚇警告我在寄信過去他一毛錢也不會還我,會跟我要求賠償…………..要我在等一陣子給他時間說服他媽媽給他錢,我對法律也不是很懂,這個問題我該怎麼處理?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若債務人有誠意面對債務,何須待您向其追討?且在您向其追討時竟不覺得一絲羞愧,還反怪您發函向其追討債務,斯有此理?債務人藉詞遭母親發現不願給其資金做生意,但反向思考,債務人母親顯然有一筆原打算給債務人之資金,正好可用以清償您之債務,若債務人之母親不願意出面代償,聽聞兒子欠債卻不規勸兒子誠實面對債務,則正凸顯其整個家庭觀念之偏差,不過,債務人之各種說詞理由,建議您聽聽就好,依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之經驗,其真實性及可信度相當低,故現階段依您所述情形,則建議您保留所有相關紀錄,包含對方表示若再寄發信件便分文不還之對話紀錄,若通話亦建議能錄音存證,此外,要積極要求對方簽發借據及本票,當然,若對方願簽發最好,若不願意,相信其自始至終便無清償債務之打算,而您手中之記錄便是日後進行法律非常重要之證據資料。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提供免費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