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你好:我們公司前幾年承包某某有限公司的工程,工程完工後對方公司退票沒付工程款,後來我們告對方公司後也進行查封,只扣到帳戶幾千元對方就倒了,法院後來核發債權憑證給我們公司,請問後續能查封什麼?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貴公司之情形,債權應儘是針對公司,依現行法規股東僅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換言之,負責人或其他股東不用以個人資產就公司之債務負擔責任,故許多債務人成立公司蓄意倒帳後便倒閉,之後再另起爐灶成立公司營業,更惡質者,直接在原地原址設立新公司繼續營運,換湯不換藥,連員工都是同一批人,充其量只是換個招牌而已,以此手法詐害正當生意人之事件,屢見不鮮。
貴公司循一般法律程序對債務人公司所取得之執行名義,業因該公司已經倒閉,故之後已無法查得該公司可供執行之財產,易言之,貴公司手中之債權憑證已無實質之作用,頂多作為該公司確實積欠帳款之證明而已。
惟公司法另有公司負責人業務上之侵權行為及清算人注意義務等相關規定可供主張,惟欲主張該條款之適用須予以舉證,故尚須視實際債務發生之緣由、始末及相關證據資料等,方能再行判定是否尚有機會得以主張公司負責人須連帶負責,否則無相關事實及事證,僅係一般之公司經營不善倒閉,貴公司僅能自行承擔該損失。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中亦有不少與您情況相同遭公司倒帳之案件,其中不乏順利收回債權之成功個案,故建議貴公司備妥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公司相關資訊,來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免費諮詢軟體進行諮詢,本公司會由專人就貴公司案件進行徵信評估,看是否尚有回收之機會,並根據徵信評估之結果給予貴公司最佳之建議。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貴公司服務。 順頌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