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請問債務人跟我在交往期間,用LINE跟借錢好幾次錢,我有LINE的聊天紀錄截圖,我轉錢給債務人的銀行紀錄,債務人在LINE內有承諾什麼時候要還錢,但沒一次做到一直在騙我,這樣的證據足夠告債務人嗎?要的回來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借款在法律上屬消費借貸,並非以書面為要式,故僅要雙方有借貸合意且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您現有之LINE對話或及相關如ATM轉帳紀錄、銀行提領記錄等等若足以證明「借貸合意」及「金錢交付」事實,即可透過法律程序進行救濟,您可選擇督促程序督促對方清償債務,亦可直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若採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則須合法送達相對人且其無提出異議方能確定;若採訴訟程序,是否得獲勝訴判決,端視您之證據資料是否充分足使法官確信兩造間確有您所主張之事實存在,另債務人臨訟時會作如何之抗辯或提出何種證據資料否認尚無可預料,且就您主張之事實須由您負舉證責任,故就您所述之情行初步判研判,對話記錄內容應會是影響訴訟勝敗之關鍵,若對方有於LINE內有承諾還款,則相對而言對您有利,不過仍須視LINE對話紀錄前後完整之內容而定,若僅是斷章取義,亦有遭否認與質疑之風險存在,自然也存再敗訴之風險;待您依上述方式取得執行名義後,便可針對債務人之財產聲請執行以期圓滿債權,至於取得執行名義後,債務人是否有可供執行之財產及執行後債權是否得以全數受償,便是另一階段之問題。
若您有委託代為催收之考量,因您並無明確之債權證明,故本公司仍會要求先行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否則若登門追討將無所依據,且後續可能產生之爭議及糾紛恐難以預測,相關法律程序本公司法務團隊會給予必要之協助或視程序之不同代為進行,當然,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隊可受任代為進行相關民、刑事訴訟。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債務人惡意賴帳甚至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簡言之,回收上有一定困難之案件才會委由本公司代為催討,而本公司受任代為催收雖會先行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後方會決定是否接受委任,而評估之重點著重除債權回收之可能性與機率高低外,更在適度排除ㄧ些如債務人死亡、清算破產或者長期遭通緝、潛逃國外等等回收無望收之案件;而本公司進行債務催收並不會事前預設立場,無論困難與否,只要尚有回收之可能,本公司均會全力進行追討,並嘗試各種可能之回收方式,雖然本公司並無法擔保百分之一百能順利收回委託人之債權,畢竟個案之狀況不一,更何無明確債權證明之案件本身就較一般債務於回收上須耗費較多之精力,且訴訟亦相當程度存在一定之風險,但催討債務為本公司主要之營業項目,故相較於您自行催討,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且債務人面對債權人之催討所感受之壓力,與面對專業資產管理公司之催收,自不可相提並論,絕對是不容否認之事實。總而言之,有積極追討才有回收之可能,否則冀望債務人哪天能主動上門清償債務,恐比中樂透頭彩還難。若您有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之考量,本公司相關作業及收費方式您可參酌下列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