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討債要錢嗎? 假設討不到錢我還要給你們錢嗎?
朋友欠地下錢莊錢 當時朋友被地下錢莊錢逼急了跟我借了三十萬元 事後朋友說分期還我 還了近十萬元 他就避不見面line封鎖我 已經是七年前的事 借據還有效嗎? 委託討債要錢嗎? 假設討不到錢我還要給你們錢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消費借貸關係適用一般15年之時效規定,故7年前所簽發之借據尚無罹於時效之問題,不過在程序上仍會建議您就債權部分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不僅可中斷時效之進行,更可避免日後因年代久遠而產生之不必要爭議。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但仍須視您債權之實際狀況予以初步徵信評估後方能決定,若經本公司允諾受任代為催收,本公司之收費方式有二(1)於簽約時支付委辦及徵信費用,則事後以實際收回款項金額之30%作為本公司之佣金報酬(2)不須支付委辦費及徵信費用,事後以實際收回款項金額之50%作為本公司之佣金報酬(以上均不包含法律程序費用)。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提高債權回收之機率。
本公司受任處理債務催收事宜,會於受任時要求簽署正式合約,針對雙方之權利義務做詳細之約定,故除事前載明於契約中之費用及經委託人同意之必要法律程序費用外,本公司不會再額外向您收取費用,更不會有事後向您要求所謂走路工或車馬費之情事發生,您大可放心,且本公司成立已久,更設有實體門市可供委託人參訪及諮詢,顯非一般劣質之討債集團所得相提並論,您更無須擔心會遭受二次傷害。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