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如何要求對方還多一點?
對方多年前向我借錢後來公司倒閉後,寫了借據給我借據上寫借款甲方向乙方借款新台幣300萬元,甲方需每月10日償還給乙方5000元直到債務還清為止。
我要如何要求對方還多一點?對方說借據寫5000元就是還5000元不能改,他每個月都提前還款去法院我也告不贏,真的是這樣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此部分尚須視您的借據上是否還有其他記載,若如您所述,除該約定外並無其他約定,則此為您與債務人於自由意思下所為之約定,除非債務人有違約情形或您有其他足以排除該約定之特別事由,否則債務人得以主張期限利益,您無法任意反悔,若您堅持訴諸法律,恐面臨敗訴之風險。
至於是否有足以排除該約定之特別事由,依您所述尚無法得知相關資訊,此部分建議您備妥相關文件後,來電或親洽本公司,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
以上答覆供您參酌,並感謝您的詢問。 順頌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