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無辜
對方有錢購物的,就是跟妳裝無辜什么都不懂,但別人她欠錢自己懂得借力使力的討會回,面臨這樣的人裝傻我應該是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這麼皮的債務人一定要讓他了解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錢時山盟海誓承諾一定償還,一旦錢借走了便開始裝傻死不認帳,不是一堆莫名之藉口,就是不接電話,再來便是銷聲匿跡,之後萬一不幸被債權人找到,不是愛理不理,就是惡言相向,更甚者還出言恐嚇,而債權人好不容易經歷一番繁瑣之法律程序取得執行名義,卻發現債務人早已脫產,不報薪資或找領日薪之工作,使債權人無從透過執行程序查封扣押財產及薪資所得,這也是一般債務人慣用之手法,本公司承所承辦之案件,此類債務人占絕大多數,相對本公司在如何針對此類債務進行催收上,絕對有相當豐富之辦理經驗,現階段欲透過法律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滿足債權,恐是不切實際難以實現之想法,親自上門催討債務,與債務人當面協調談判,應是較為有效迫使債務人償還債務之途徑。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成數上雖可能難達一般債權人之期望,但縱若是銀行之債權賣斷,亦是脫離不了此範圍,試想,銀行之債權相較於一般債權而言,通常是條件較為完整齊全之情形,但其在賣斷之成數上,仍舊無法脫離或超越上述範圍,更何況一般債權。
本公司受任催討債務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方式,公司設有法務、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就受任代為催收之案件,針對已取得執行名義者,會由法務團隊提供免費服務接辦後續強制執行程序(委託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強制執行經驗,除一般債權人僅會申調之財產所得資料外,更會透過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一一就債務人可能之財產予以調查並為執行,而非單單僅根據國稅局所申調資料為執行依據,債務人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實屬正常,反之若有一大堆財產所得可供執行才是反常,是以本公司法務團隊會針對債務人所有之狀況一一抽絲剝繭,並就債務人一切有可能存在資產想方設法為執行,並不會因為申調之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而停擺程序,滯留不前。
另本公司尚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專職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以確實掌握債務人實際之經濟狀況,再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尚有委託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