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有一個從FB認識的女網友,我和對方有約出來吃過幾次飯很談的來算是交情不錯,基於對朋友的信任對方開口周轉36萬元,我馬上就去銀行匯款給他!但現在對方音訊全無!我只有他的手機、Line、FB、銀行匯款帳戶、身分證影本,請問這樣要告對方詐欺或是侵占?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若對方所提供之手機、Line、FB、銀行匯款帳戶、身分證影本等均屬真實並無冒/盜用之情事,則初步判定應屬一般民事債務糾紛,您應循民事程序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當然,您要提告刑事部分,應依詐欺罪方向著手,但無論詐欺罪還是其他刑事範最皆有一定之構成要件,依您所述情況,尚無法判斷您朋友係施以何種詐述術使您陷於錯誤而為借貸之交付,故若要提告,尚須深入了解債權發生之始末,並從過程中找出您朋友有欺瞞詐騙之事實,方有可能成罪,否則若無明確證據僅是無力清償欠款或雖有證據但證據力薄弱,都有極高之可能會被判定為單純之民事糾紛為不起訴處分;當然,若您提告之目的不在於此,則又另當別論。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專業之法務團隊,可就您的債權評估最適合之法律程序,並協助您取的執行名義(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您不僅可免去繁瑣之法律程序,更不會因為經驗上之欠缺而走錯程序,有時候走錯程序甚至可能導致您的債權不保,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實務經驗,絕對是您確保債權最好之選擇。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專職之催收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調查、專人專訪尋得債務人後,進而協商還款,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雙管齊下之方式,方能有效快速收回債權。
感謝您的諮詢,若您尚有疑問或欲了解本公司之委託方式,您可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來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免費諮詢軟體進行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
希望本公司有機會為您服務。順頌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