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不還
你好!
朋友向我借140000元說好每月10號還我10000元,但還兩期共兩萬元後開始避不見面,也封鎖我的LINE及fb傳手機簡訊都不回.我有寄過存證信函到他租屋處但被退信搬遷不明,我想去申請支付命令,只知道他姓名沒有身分字號那要怎麼寫?LINE內容能證明他借錢證據,但是錢匯到他女友帳戶,是不是要連他女友一起告?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原則上消費借貸關係還是存在您與朋友之間,只是約定將借款匯入您朋友女友之帳戶內,故正常之狀況您應針對實際借款人請求返還借款,但因對造身份無從確認,故在程序上會變得相對麻煩一些,但並非無法透過法律程序請求,只是在程序上首要還是必須依照您提供之資料先行確認對方之年籍身分,法院方能進一步針對請求事實加以裁判。針對匯款單部分您可考慮是否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朋友妹妹返還之,不過此部分在舉證上恐有一定之困難,但依您所述情形,您應該僅只有朋友女友之名字及匯入之帳號,此部分同上所述,還是必須先行確認年籍身分後,法院方能於確認對造後進一步就請求之事實加以裁判。
若您欲循督促程序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可就相對人已知之姓名及地址先行聲請,待法院命陳報相對人戶籍時再依您所提供之資料看戶政能否比對確認相對人之身份及年籍資料並據以陳報法院。
另本公司承辦之案件中亦有與您情況相仿之案例,經本公司協助後,不僅透過法律程序確保債權,最終亦順利收回欠款圓滿債權,故您亦可考量是否委由本公司進行催收,就確保債權部分本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團隊可協助您進行法律程序,除可免去您因不諳法律所帶來之困擾外,就債權確認過程中與債務人之協調談判或後續債權之追索,本公司皆有專司之部門及協調催收專員,更能快速有效為您收回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