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賣債權
你好!
朋友跟我50萬周轉約定好分十期還我,還幾期後沒還錢去他家問才知道前幾天被警察抓走因為之前犯案被判三年沒去執行,當初錢是匯到他媽媽銀行帳戶內,借出的錢部份我也是跟我朋友調的,對方逼很緊不相信我說的話,我可以直接告朋友媽媽還錢嗎?50萬本票能賣多少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消費借貸關係實際係存在您與朋友之間,只是錢是匯到您朋友母親帳戶,故原則上您應針對實際借款人請求之,倘您欲針對朋友母親請求,雖無非法所不許,惟若對簿公堂,是否能順利取得勝訴判決,恐是另需考量之問題。
關於收購債權,因本公司有一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或賣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基本上收購之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後,本公司才會就是否直接收購做進一步之考量,否則若債權未予確認或尚有爭議,本公司原則上不會進行債權收購,此部分尚望見諒;故現階段建議您可先行考慮是否以委任方式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待後續協助您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行考慮是否賣斷亦非不可。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專業之法務團隊,可就您的債權評估最適合之法律程序,並協助您取得執行名義(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您不僅可免去繁瑣之法律程序,更不會因為經驗上之欠缺而走錯程序,有時候走錯程序甚至可能導致您的債權不保,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實務經驗,絕對是您確保債權最佳之選擇;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專職之催收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調查、專人專訪尋得債務人後,進而協商還款,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雙管齊下之方式,方能有效快速為您回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