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賴不認帳
債務人欠我媽一百三十五萬已經欠將近五年,有當初債務人寫的白紙黑字借據及法院憑證,跟債務人要錢皆不認帳,並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要我們找另一個人說錢被他騙走的,問債務人這個人是誰也說不出來硬是在凹,有法院憑證也是耍賴不認帳,查不到任何財產請問這可以什麼方式追討回來?委託你們討債要付多少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向您借貸之後做何用途及是否遭其他人遭詐騙始然,均與您無涉,試問,若借貸之目的係欲用於投資,結果血本無歸,則是否亦可以此為由拒絕償還債務,答案應無庸贅述,再者,縱使找到實際詐騙債務人之人,您亦無義務且無法律依據向該人追討債務,故自始至終均如您所述,僅是債務人耍賴規避債務之托詞,您無須執著於此。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債務人惡意賴帳行蹤不明、名下財產均已移轉、戶籍刻意置放戶政等追討無門之案件,簡言之,若非回收有一定困難之案件不會求助於本公司代為催討,當然,本公司雖無法百分之百保證必定能順利回收債權,畢竟個案狀況不一,無法一概而論,但催討債務為本公司主要之營業項目,相較於您自行催討,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債權回收之可能及機率,亦非您自行追討帳款所得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