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錢也不還,該如何再告才能有效要回?
我爸約五年前在A朋友慫恿下借了300萬給B先生,B先生將名下土地給我爸抵押設定,另外有寫還款協議書A朋友擔任連帶保證人,後來B跟A陸續消失不見,抵押土地拍賣不出去,就算拍賣出去錢也拿不到因為前面還有兩家銀行,後來有告A跟B詐欺罪不起訴後這兩個人變的更囂張一毛錢也不還,該如何再告才能有效要回?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刑事部分業已提告並經不起訴處分,故您應循民事程序救濟之,您可持手中之債權證明文件,針對債務人及連帶保證人透過督促程序或訴訟程序請求之,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循強制執行程序執行債務人名下之財產,方是正確之方向,否則縱使刑事部分提告成功,順利獲得債務人有罪判決,對債權之受償並無實質之幫助,充其量在過程中給予債務人出面協調或主動清償債務之壓力,且誠如您所述,一旦債務人獲不起訴處分,面臨刑事罪責之壓力即告消失,債務人更是變本加厲,囂張賴帳。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債務人惡意賴帳,甚至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簡言之,簡單易收之案件基本上不會在本公司出現,換言之,回收上有一定困難度之案件才會求助於本公司代為處理,而本公司受任代為催收亦不會事前預設立場,無論困難與否,只要尚有回收之可能,本公司均會全力進行追討,並嘗試各種可能之回收方式,雖然本公司並無法擔保百分之一百能順利收回委託人之債權,畢竟個案之狀況不一,但本公司就這些惡意擺爛甚至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若均無法收回,公司豈不早已關門大吉,而這些呆帳之所以得以順利收回,不僅因本公司採專人專案實地查找債務人之催收方式,更因設有專職之徵信調查部門及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透過徵信調查及強制執行等程序讓債務人無所遁形,始能有效快速收回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