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您好!
離職後公司還欠我薪資及老闆私下向我借了將近三百萬元,原本說好每個月還5萬元,但是最近幾個月都沒還錢,打電話不接管理員說公司已經三個多月沒開門,至今仍無音訊想請問有支票及本票可以賣給你們去要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收購成數上雖可能難達一般債權人之期望,但縱若是銀行之債權賣斷,亦是脫離不了此範圍,試想,銀行之債權相較於一般債權而言,通常是條件較為完整齊全之情形,但其在賣斷之成數上,仍舊無法脫離或超越上述範圍,更何況一般債權。故就您所述情形,若您僅持有支票及本票,而尚未透過法律程序取得執行名義或債權憑證,本公司原則上不會進行債權收購,此部分尚望見諒。
現階段您亦可考慮以委任方式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畢竟如上所述,縱使達到收購之標準,但委託催收可得回收之債權數額相較賣斷債權有一定之差距,且本公司委任方式之一係無需先行支付委任費用採事後對拆方式,您可試行考慮是否採此方案。另如您所述,債務人3個月未開門營業,故仍為倒帳躲債之初期階段,依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之經驗,此為催討債務之第一個關鍵時期,若能在此階段積極催討,相較於後階段之催收而言,會有較高之回收機率,倘若錯過此一時期而無所斬獲,後續恐須有長期抗戰之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