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不還
您好!
我借朋友五十萬元現金,因為認識很多年算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所以就口頭約定對方也有按時給我利息,但是約定好的還本金日期時他一直拖延期間開始謊話連篇,後來我發現不對勁要求他簽立本票及借據給我抵押,過沒多久他就開始避不見面也搬家,LINE及手機都把我封鎖,打電話給他女朋友說已經分手多時也被他騙了幾十萬,已找黑道在找他要錢,我有去找他父親問她父親可是他父親說已經失蹤很久警察也來找人,也有很多人來討債,請問這樣情形還要的回來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所述狀況,債務人已打算賴帳躲債,借款在法律上屬消費借貸,雖並非以書面為要式,僅要雙方有借貸合意且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惟縱使您無直接之債權憑據,但至少須有相關佐證資料,否則要循法律途徑確認債權恐有一定之困難度,再者,僅憑單方面說詞欲委託他人催討債務,亦存在相當之風險,後續可能產生爭議及糾紛將難以預料。故循訴訟程序確認債權雖有難度,仍是無可避免之程序,雖然另有督促程序可供選擇,惟必須是在可合法送達之前提下方得確定,而債務人已遷移不明且遭眾多債權人追債,初步研判支付命令恐難以合法送達,後續勢必仍須透過訴訟程序以確認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