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朋友我欠錢
你好!
在前年我借錢給前男朋友周轉,說周轉半年後會還錢給我,當時交往同居住在一起所以當時沒有寫下任何本票或是借據,前後總共借了100萬.70萬.30萬元都是匯款,因為他說多年前被友人陷害所以導致銀行信用不好不能開戶,所以錢都匯到他弟弟的銀行戶頭.
後來說要跟我結婚我爸爸請朋友查了他的過去發現他有幾個詐欺案底,都是跟女生有金錢上的詐欺糾紛,後來約定還款期限前無故跟我吵架後他就突然搬走,後來發現他是根本惡意欺騙我的錢,我找律師告他詐欺罪附帶民事只判六個月!
法院判決他跟他弟弟要賠償200萬元,但是律師說查國稅局兩個人都沒有財產,銀行戶頭也是空的,一年多來多次向他追討欠款,他都毫無誠意要解決此債務一直擺爛,LINE大多已讀不回,他戶籍一直在戶政所以不知道他現在住在那裡,這樣子情況你們找的到人討債嗎?可以用我朋友的名字委託你們嗎?要提供什麼資料?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債務人為詐欺慣犯,以此手法詐騙多人,所幸您尚有委律師取得債權之確認,否則恐將無從追索,至於刑事僅判6個月,雖難以平息您心中之不滿,但若債務人遭判刑入監,期間恐無償債能力,勢必待債務人服刑期滿後方得繼續向其繼續追討,對於您之債權而言,並無實質之幫助,現階段如您所言,債務人名下並無資產,且此類常業詐欺犯,縱有資產,應早已有不時遭提告及查封之準備,故不可能乖乖將資產置於自身名下,是以僅透過執行程序欲求得債權之圓滿,恐難如願,透過與債務人直接協調談判,應是較有成效之方式,當然,債務人面對您與與面對專業資產管理公司之催討,所感受之壓力絕對不同,且債務催收為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就徵信、尋人及協調談判等,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本公司雖無法擔保必定能找到債務人行蹤,但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均是債務人行蹤不明追索無門之案件,倘若針對此些案件,本公司皆無法順利尋得債務人並收回債權,公司豈不早已關門大吉;本公司就承辦之案件均不預設立場,只要經本公司允諾承辦,無論難易與否,本公司各部門均會持續不間斷嘗試一切可能收回債權之方式,再輔以公司多年承辦案件之經驗及專業,債回收之可能與機率,絕非是您自行追償可與相提並論,簡言之,有追討才有回收之可能,否則若冀望債務人哪天能主動上門清償債務,恐比中樂透頭彩還難。
另若您欲以友人名義委託,並無不可,惟必須提供相關授權、委託或債權轉讓等等之文件,以符合法律規範,當然,若您尚有其他擔心疑慮,本公司針對實際情形亦會提供相應之方式,以免去您心中可能之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