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可以告詐欺嗎?
友人借錢但都沒有寫借據及本票,能證明的只有LINE及幾張ATM轉帳,我跟友人多次溝通後,友人一在欺騙最近搞消失LINE及手機已失去連繫,可以告詐欺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借款在法律上屬消費借貸,並非以書面為要式,故僅要雙方有借貸合意且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您現有之LINE及ATM轉帳記錄若足以證明「借貸合意」及「金錢交付」事實,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返還欠款,並無問題,惟是否得獲勝訴判決,端視您之證據資料是否充分足使法官確信兩造間確有您所主張之事實存在,另債務人臨訟時會作如何之抗辯或提出何種證據資料否認尚無可預料,且就您主張之事實須由您負舉證責任,故就您所述之情行初步判研判,對話記錄內容應會是影響訴訟勝敗之關鍵,至於line記錄是否充份,尚須進一步審視詳細且完整之內容後方得另為評估。
若您欲提出刑事告訴,一般欠債不還都想朝詐欺罪方向著手,惟無論何種犯罪,均有一定之構成要件,依您所述尚無法判斷債務人係施以何種詐述術使您陷於錯誤而為金錢之交付,若只是欠債無力償還,則屬單純之民事債權債務糾紛,通常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當然,一般欲藉由刑事手段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情形,亦非罕見,即所謂以刑逼民之方式,然無論是否有詐欺行為或僅是以刑逼民,仍建議事前審慎評估後為之,依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之經驗,若無做好事前通盤之準備作業貿然提告,其結果往往難以達到預期之成效,甚至相當高之機率淪為債務人規避債務之最佳藉口。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債權金額逾新台幣壹拾萬元者,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惟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受任前本公司會就案件作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辦理,若您有意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本公司在程序上仍會要求您就債權部分先予確認,以免產生不必要之爭議,畢竟債務人狡猾乖張,漫天扯謊之情形屢見不鮮,故諸如此類較有爭議性之債權證據,本公司都會先行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本公司受任催討債務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為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提供免費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遇並無明確債權憑據而有爭議或債務人若因該債務涉有相關刑事犯罪之情形,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程序進行方向並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隊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亦才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有委託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