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你好!
我繼承了父親的債權,有本票借據.去年聲請本票裁定對方提出異議,找人地方人士跟我談和解要我撤銷本票裁定言語間有感覺恐嚇我不造作會怎麼樣…………………..說每個月先還一萬元等土地賣出去就會在跟我談處理方式,但最近對方卻完全沒有還款的意願,原打算再去聲請本票裁定我怕那些地方人士在來找我麻煩,請問這樣你們還會收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願意分期和解清償,恐係擔心您查封其名下土地之權宜之計,若對方趁此期間脫產後,日後追償難度勢必增加,現階段仍建議您儘速確認債權重新聲請本票裁定,以避免本票罹於時效,至於您催討之過程,若對方有恐嚇之違法行為,則建議您於蒐集相關證據後逕行提出告訴,以懲不法,畢竟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豈有被欠債要不回反遭威脅恐嚇之理。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接或收購,並不會因為債務人之社會背景而有所差別,惟不論受託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基本上收購之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後,本公司才會就是否直接收購做進一步之考量,否則若債權未予確認或尚有爭議,本公司原則上不會進行債權收購,此部分尚望見諒;故現階段建議您可先行考慮是否以委任方式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待後續協助您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行考慮是否賣斷亦為可行之方式。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債務人因該債務涉有如您所述威脅恐嚇或其他之刑事犯罪行為,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後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隊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有委託本公司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絕對會是明智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