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他討嗎?
我之前幫友人做保但是友人沒準時還款,導致民間貸款公司向我催討債務,後來我朋友跟民間貸款公司協商後,民間貸款公司同意我付一半的本金20萬就免去連帶保證人的責任,我想請問我幫友人付的錢可以跟他討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限度內,承受主債務人之債權(民法第749條參照),故您可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代償之款項;不過仍須視您與民間貸款公司約定為何,若明確約定僅係免除您保人責任而非清償部分主債務,則恐遭判定係針對免除保人責任部分所為之約定,並非針對主債務清償,得否於其清償限度內,承受主債務人之債權容有爭議,故尚須就具體之約定內容及實際之狀況作更進一步之瞭解後,方得給予您妥適之建議。
不過,您因幫友人作保而給付20萬元免除保人責任,您友人應無法否認,故您要求友人返還該款項亦非無據,建議您直接向友人請求或要求其簽發相關憑據,以減少日後可能產生之爭議。
收作業上,其困難度會較一般債務人高出許多,亦是不可否認之事實。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債權金額逾新台幣壹拾萬元者,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惟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受任前本公司會就案件作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辦理,若經本公司允諾承辦,本公司催收債務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催收方式,公司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若遇您所述情形,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程序進行方向並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隊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 此外,法律程序主要係在確認債權並防免債權罹於時效,輔助加快債權回收之過程,實際找出債務人行蹤並親自上門追討應是較為有所成效之方式,而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主力催收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亦才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有委託代為催收之考量,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