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
您好,我有債權憑證如果找你們討債會不法行為?我有法律責任?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毆打債務人、至住處潑油漆、灑冥紙等暴力討債手段,已經幾十年前落伍過時之方式,否則新聞不會有這麼多就暴力討債集團被緝獲之新聞,畢竟我國的社會仍是有法治之社會,故現時討債必須靠智取而非靠暴力。且本公司若受任處理案件必須簽署正式合約,合約就雙方之權利義務,諸如拆佣方式、費用等均會事前加以律定載明,故不會有事後再向您收費走路工、車馬費或代辦費之情事發生,合約中亦特別載明「若因本公司處理催收事務之不當之行為而產生之民、刑事訴訟均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與委託人無涉」,故您亦無須擔心若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是否會因不當催收行為而遭牽連之問題。
本公司催收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方式,公司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法律程序僅在輔助加快債權回收之過程,若完全冀望透過法律執行程序求得債權之圓滿,恐係不切實際之想法,找出債務人行蹤並親自上門追討應是較為有所成效之方式,而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主力催收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不間斷、不定期、不定時之徵信、調查、訪視、協調及談判,方能使債務人感受必須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亦才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有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之考量,絕對會是明智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