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不到15萬元可以委託嗎?會太少嗎?
你好!
兩年多前發生車禍當時與對方和解,後來對方開了20萬元的本票後還不到5萬元就跑了,有本票裁定金額不到15萬元可以委託嗎?會太少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債權金額逾新台幣壹拾萬元者,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但仍會做初步之徵信與評估,以瞭解您案件的實際狀況及回收之可能性並過濾部分機率極低或甚或無法回收之個案,若經本公司評估後允諾承辦代為催收,本公司會於受任時要求簽署正式合約,合約會針對雙方之權利義務做詳細之約定,諸如拆佣方式、費用等均會事前加以律定,除事前載明於契約中之費用外,本公司不會再額外向您收取費用,更不會有事後向您要求所謂走路工或車馬費之情事發生,您可無庸擔心會遭受二次傷害。
委託本公司代為催討債務之收費方式原則有二:
(1)債權人事前支付委辦費用,之後則依實際債權收回金額以債權人70%,本公司30%之比例拆帳
(2)不收取委辦費用,之後則依實際債權收回金額以債權人及本公司各半之方式拆帳。
若您不欲先行支付委辦費用,可考慮5/5對拆方案,此亦是多數債權人選擇之方案。
本公司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催收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者,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有意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絕對是明智之選擇。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