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有在討債嗎?
朋友跟我借了二十幾萬,沒有借據,但是有匯款單,對方一直用各種理由拖延,現在連電話都不接了,去他家找他,但都已經搬走,最近有問到一個地址,但是在屏東聽好像是父母家,那我支付命令可以寄這個地址嗎?屏東有在討債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僅持有匯款單據而無借據或其他如之票或本票等債權證明,而先行權選擇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並無違誤,惟法院可能會要求您補正一些關於催告或其他債權證明之證據資料,此外,支付命令必須合法送達相對人後且相對人未於期間異議者,方得確定,故依您所述情形,縱使為債務人之父母家,是否代收法院文件或代收後債務人是否提出異議,現階段恐難以預測,故依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之經驗,還是建議您對後續可能仍須透過訴訟程序方能確認債權之事實作好心理準備,並積極蒐集或保存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以備將來訴訟之用。
借款在法律上屬消費借貸,雖非書面為要式,但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仍必須就有消費借貸合意及金錢交付事實負舉證責任,倘若對方惡意否認,而您又無法舉證明實,則恐面臨敗訴之風險,屆時此筆債務將無法再進行追索,對您之影響甚鉅,故建議您審慎評估並做好充分之準備作業,以免因不諳法律程序讓您之債權付諸流水。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但仍須視您債權之實際狀況予以初步徵信評估後方能決定,而本公司雖僅於台北市設立實體門市,但案件遍及全臺、離島及大陸地區,相關客服簽約人員亦提供全臺服務,故若您有意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帳款且不便親至門市洽詢,可逕與本公司聯繫並約定您就近方便之地點洽談合約簽署事宜。
而為節省彼此寶貴之時間,建議您先行將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先行提供予本公司,以利本公司為初步之徵信,本公司會由專人儘速將評估結果予以回覆,並給予您最妥適之建議,待您決定委任且本公司也意願承辦後,再行約定明確之簽約時間地點,應是較為有效率之方式。
本公司受任催討債務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者,將協助或代為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提供免費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該債務因欠缺明確之債權證明而有爭議,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程序進行方向並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隊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有效提升債權回收之機率,若您有委託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