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欠我錢
我跟前男友交往期間住在一起算是同居的狀態 當時我們的生活費各付一半 後來前男友失業後生活費都我在支出後來連我的存款也花光光 用我的名字信貸30萬元但沒多久就用盡 他醋勁很大常常為了小小事就跟我吵架後來就分手 我有傳line跟他要錢 他說剛找到工作要看公司發薪後才能回覆我能還多少錢在跟我連絡 後來他就不讀不回不接電話了 我沒有本票或是借據只有line的記錄 這樣上法院勝算有多少?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消費借貸並非以書面為要式,故僅要雙方合意並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您現有之LINE對話紀錄若足以證明對方確有借貸及金錢交付等事實,則透過法律程序求償並無問題,惟因您所持有之債權證明並非如借據支票或本票等較為明確之證據資料,且尚有借名貸款及生活費負擔等等債權發生之原因,若欲透過訴訟程序請求之,您均須就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而勝訴之機率取決於您握有之證據而定,故若line的對話記錄內容相當明確,足以支持您之主張之事實存在,自然有較高之獲勝機率,但若line的對話記錄內容不夠明確而有較大之爭議空間,相信債務人屆時上法院也必然不會乖乖坦承,還有極大之可能會矢口否認甚至滿口謊言捏造事實,若您無法適時提出有效之舉證,則恐面臨敗訴之風險,一旦敗訴,所面臨的恐不僅是借款就此無從追討,如何面對債務人之冷嘲熱諷,相信才是最令人不堪之窘境,故如何於訴訟前做好事前之評估及準備工作,絕對不容忽視並有其必要性。
若您有意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本公司在程序上仍會建議您就債權部先予確認,以免產生不必要之爭議,例如否認有借名貸款或積欠生活費之事實、主張LINE記錄係偽造、變造或其他抗辯事由等等,畢竟債務人通常狡猾乖張,漫天扯謊之情形屢見不鮮,故諸如此類較有爭議性之債權證據,本公司都會要求先行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優點是不僅可以讓債務人無法否認狡辯,進一步更可以此查調債務人名下之財產並予以強制執行,而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費用,相關程序會由本公司專業之法務團隊協助您或為您代勞,免去您進行繁瑣程序之困擾,此外,在確保債權之過程中,本公司仍會以專人專訪之方式實地查找債務人出面協商還款,兩方面同時進行,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快速有效為您收回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