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你好,請問我朋友向我調寸頭,我開了二張的支票各50萬元,當初過於信任朋友所以沒在請他寫下任何借據、本票、借條,約定好的還款日期朋友消失不見,打電話空號LINE都未讀應該也沒使用,目前我只有這兩張支票兌現的記錄,我有去銀行調出支票兌現人但都不是我朋友名字,請問錢要的回來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根據您所述情形,建議您透過訴訟程序先行確認債權,因票據無因性及流通性,您恐無法直接針對最後提示支票兌現者進行求償,縱使對提示票據者提起民事訴訟,恐亦難以取得勝訴判決,故就一般狀況而言,您僅能針對您友人進行追索,但礙於您並無任何證據資料,若對簿公堂,您友人是否會坦然承認亦會是未知之數,一旦您友人否認,則您必須就您所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若您無法舉證或證據資料不足以使法官認定您所主張之事實有理由,恐有敗訴之風險。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若您有意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本公司在程序上仍會建議您就債權部分先予確認,否則若登門追討將無所依據,且債務人通常狡猾乖張,漫天扯謊之情形屢見不鮮,故諸如此類爭議性較大之債權,本公司都會要求先行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否則後續可能產生之糾紛恐難以預測,相關程序會由本公司協助您辦理,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可受任代行訴訟,若順利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費用,相關程序會由本公司專業之法務團隊協全程代為進行;此外,在執行過程中,本公司仍會以專人專訪之方式實地查找債務人出面協商還款,兩方面同時進行,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快速有效為您收回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