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異議
你好!
我跟某債務人有債務糾紛 我依照之前問的一步步申請本票裁定 一直到強制執行扣債務人押薪資 但最近收到債務人異議 債務人提共擔保金給法院 下個步驟我要如何確保要回錢? 請律師要多少錢?謝謝回覆!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異議之訴係債務人主張針對執行名義內容與現實不符,有足已排除強制執行之事由而提起之訴訟,原則上不停止執行,但因債務人有提供擔保,所以執行程序會先停止至訴訟確定為止,若之後您順利取得勝訴判決,則可就債務人所提供之擔保金執行受償,不足部分則可再繼續就債務人之財產聲請執行。
若您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之考量,一般一個審級8~10萬之律師收費均屬正常合理之範圍,當然依案件複雜程度、管轄法院級審級等不同之因素,亦會有不同或較高之收費,當然,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隊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因尚無具體明確之資料且不便在此報價,建議您來電或利用免費諮詢軟體進行詢問,會由專人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