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他在警察局作筆錄要告我重利罪 我要去那查真的還假的?
您好!
朋友跟我借100萬元周轉 每個月五分利也是他自己提出來的 前幾天打電話催他還錢 他說他在警察局作筆錄要告我重利罪 我要去那查真的還假的? 委託討債要付多少錢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若確實至警局製作筆錄對您提告重利罪,在尚未收到警局通知您前往製作筆錄前,您尚無法得知其真偽,因債務人亦有極大之可能想藉此恫嚇您不再向其追討債務,再者,縱使為真,重利罪有一定之構成要件,並非收取超過法定上限利息便必然構成重利罪,仍須視個案具體狀況而定,亦非對方提告便斷然成罪,再退而言之,縱刑事部分遭判刑,亦不會因而使債權債務關係消滅,正如同許多債務人因惡意倒帳,之後遭起訴判決確定並入監執行,而其以為服刑完畢後債務就無庸再為償還,此為錯誤之法律概念,簡言之,無論您是否確涉重利罪責,均不會使您對債務人之債權歸於消滅,僅是超過法定利率部分之利息得否請求之問題。
提告與否為債務人之權利,您無法予以干涉,故若債務人確實對您提告,您亦僅能被動配合法院之傳喚,當然,若債務人有捏造事實、證據之部分,您亦可針對該部分就實際狀況對其提起刑事告訴,以保障您自身之權益。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辦代為催討,但仍會作初步之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成承接辦理;本公司設有法務部門,除可協助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外,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亦由法務團隊代勞(而債權人僅需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因該債務有涉有相關刑事訴訟,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適合之法律程序後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專職之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調查、專人專訪尋得債務人後,當面與債務人談判協商,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必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倍感壓力,方能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委託本公司代為催討債務之收費方式原則有二:
(1)債權人事前支付委辦費用,之後則依實際債權收回金額以債權人70%,本公司30%之比例拆帳。
(2)不收取委辦費用,之後則依實際債權收回金額以債權人及本公司各半之方式拆帳。
若您不欲先行支付委辦費用,可考慮5/5對拆方案,此亦是多數債權人選擇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