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債權將近70萬元可以賣多少錢?
FB社團內某某裝潢工程行錢拿了沒做到該有的進度就跑了,後來我法院告贏了但該工程行歇業了,開庭時對方還請律師還說他會分期還我也沒還,最近在FB看到他用另一個名字繼續在PO廣告騙錢,請問我可以在他發的文貼上債權憑證嗎?讓大家小心這種騙子!我債權將近70萬元可以賣多少錢?如果委託討債要付多少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債務人已無意清償積欠您之債務,但仍持續在FB以其他名義繼續在PO廣告騙錢,此部分並不建議您將債權憑證直接公開PO文,必竟有牽涉為反個資之疑慮,且欲以此方式迫使債務人主動清償債務之成效不高,充其量僅是宣洩抒發而已,並無法真正達到效用,相反的,債務人本就乖張狡猾,正愁找不到藉口理由規避債務,您此舉不僅正中下懷,更有反遭債務人提告之風險,恐得不償失。
債務人若均能誠實面對債務理解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之道理,則本公司恐難以立足生存,正因債務人就是一拖再拖一延再延,之後便愛不理銷聲匿跡,若不幸被債權人找到,一開始可能還會虛應敷衍一番,承諾一定會清償債務,但時間一到又重施舊技,若債權人太過積極追討,則便開始惡言相向,甚至反告債權人暴力威脅恐嚇等等,此均是債務人一貫之技倆,也正是現今社會需要專業債務催收公司之最大主因,而追討債務已不像數十年錢債務人懵懂無知之時代,而今之債務人所具備之法律常識恐不比債權人差,亦懂得如何鑽法律漏鬥來規避債務,故暴力討債潑油漆灑冥紙之方式早已落伍,如今追討債務靠的是專業與經驗之智取方式,如何突破債務人心房促使其誠實面對債務,方是能順利收回債權之不二法門。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成數上雖可能難達一般債權人之期望,但縱若是銀行之債權賣斷,亦是脫離不了此範圍,試想,銀行之債權相較於一般債權而言,通常是條件較為完整齊全之情形,但其在賣斷之成數上,仍舊無法脫離或超越上述範圍,更何況一般債權。
現階段您亦可先行考慮以委任方式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畢竟如上所述,縱使達到收購之標準,但委託催收可得回收之債權數額相較賣斷債權有一定之差距,且本公司委任方式之一係無需先行支付委任費用採事後對拆方式,您可試行考慮是否採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