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怎麼討債?會打他嗎?
前夫故意撫養費不付最近法院要宣判,應該可以討回500多萬,我想先了解一下你們怎麼討債?會怎麼討?會打他嗎?賣斷能賣多少錢?感謝解答!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近期本公司亦承辦不少關於催討贍養費之案件,委託人向債務人追討時,總是遭惡言相向,其前配偶甚至不斷抹黑造謠,表示委託人婚前總是好吃懶做、到處揮霍還捏造委託人外遇等等不實且不堪之謠言,讓委託人不敢再向其追索贍養費,只好求助於本公司,而本公司亦已協助委託人提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部分亦透過法務團隊就債務人之薪資及汽車為查封執行,此外,本公司亦責派專人不斷至其住所地及工作地進行實地查訪及當面協調談判,最終債務人亦不得不就其應負擔之贍養費乖乖履行其義務。
當然,每個具體個案及債務人之狀況均不相同,故本公司除法務及催收部門外,尚有專職之徵信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調查,實際掌握債務人之狀況後,方能針對其具體情形配合上述法務及催收部門,擬定最適切有效之催收計畫,方能有效且快速為眾多委託人順利收回債權。
至於您所述是否會打債務人乙事,試想,若打債務人就能有效回收債權,則何需大費周章成立公司,更何需設立各項專職部門,只要一張桌子幾個小弟便能成事,返正不還錢就抓人來打一頓,打到還錢為止;但是果真如此嗎?債務人被擄走後打到遍體麟傷仍不還錢者比比皆是,充其量不過是出口怨氣而已,反觀債權人之後要面對的便是一連串法院之刑事傳票,無論與債權人是否有關,債務人就是賴定是委託人指使,目的不外乎就是想藉此賴帳不還,更糟糕者,還可能遇到原先幫自己討債之黑道弟兄,反過來跟自己索討俗稱之走路工或車馬費等,對債權人而言,不僅錢沒要回來,還惹來一身麻煩;故您所述打債務人之暴力催討方式,已經幾十年前落伍過時之方式,否則新聞不會有這麼多就暴力討債集團被緝獲之新聞,畢竟我國的社會仍是有法治之社會,故現時討債必須靠智取而非靠暴力。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接或收購,但不論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或賣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若經本公司評估後有意願收購您的債權,因收購後債權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完全轉移至本公司,故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勢必有一定之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