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萬元能賣幾成?
我與朋友間有金錢上的借貸,朋友有開公司本票及借據也有他老婆背書,所以就放心的把錢借錢給他,我們往來很多年但後來開始找很多藉口一直拖延不還錢。
前陣子朋友介紹討債公司,但委託後都沒消息對方只說債務人公司倒了夫妻也離婚…………………..前前後後付了辦事費、尋人費用、本票裁定費用等至今也沒結果。
我想把債權拿回來直接賣給你們,債務人欠我1100萬元能賣幾成?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
另您亦已委託討債公司處理,因每家公司之催收手法與處理方式不盡相同,在此不便置論,建議您可多予以比較方能得知優劣,畢竟債務處理公司亦良莠不齊,若不審慎評估選擇,亦恐遭受二次傷害。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若債委託人已取得執行名義,後續針對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提高債權回收之機率,當然,本公司雖無法百分之百擔保能順利為您回收債權,但本公司受任處理債務催收事宜,委託人可選擇無須事前支付委辦費用採事後對拆方式,且本公司會於受任時要求簽署正式合約,針對雙方之權利義務做詳細之約定,故除事前載明於契約中之費用外,本公司不會再額外向您收取費用,更不會有事後向您要求所謂走路工或車馬費之情事發生,您可無庸擔心會遭受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