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完錢故意不還
你好!
我有個員工來上班沒兩個月前就跟我借款,然後說要每個月從薪資扣款還錢,當時看他很認真上班,他也一再保證他一定會努力穩定工作來還錢,所以我才借錢給他,但前陣子突然沒來上班打電話也都不接,有請外務去他家看地址是假的,這可以告詐欺罪,還是只能告民事罪?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狀況,民事部分透過訴訟或其他程序請求返還借款,應無問題,但若要提告詐欺,仍須是您手中所掌握之證據資料而定,畢竟法院須依證據資料而為審判,並非單方面說詞即可論斷,且債務人縱有您所述之詐欺故意,對簿公堂時亦不可能乖乖坦承認罪,依本公司處理債權債務問題多年累積之經驗,債務人輕則否認欠款,重則反告債權人之情形,均是在可預料之範圍,是以無論是要循刑事途徑以懲戒不法,抑或單純欲以刑逼民迫使債務人出面清償債務,均建議事前做好審慎之評估後再予進行,以免不僅未達到預期之目的,反淪為債務人規避債務之最佳藉口,更甚者,還惹來不必要之訟累。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催收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者,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可受任代為訴訟,待取得執行名義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催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