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朋友欠錢不還朋友欠錢不還

 

朋友欠錢不還

你好!朋友欠我錢法院也有判給我債權憑證,當初對方有分期還錢但是都幾千元在還,對方說因為疫情的關係收入減少要等工作穩定才有辦法還,我去國稅局查沒有報薪資所得,問他在那工作也不肯說,已經半年多一毛錢也沒還,還有什麼法律可以告他還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脫產、故意不報薪資或一經查封就離職之情形,相信是屢見不鮮且習以為常之情形,而本公司承辦之案件中,此類債務人亦佔絕大多數,故本公司針對如何徵信調查債務人可能之財產並透過法院強制執行,擁有絕對豐富之實務經驗,亦順利圓滿為相當多債權人收回債權,故您亦可斟酌比較後考慮是否委由本公司代為處理。

        依您所述狀況,您已依法取得債權憑證,您無須再另外就債權之存否為確認,相對而言,債權憑證只是債權存在之證明,並無法實際讓債務人清償債務,仍必須透過執行程序方有可能滿足債權,而正如您所遭遇,債務人明明有在工作,但卻因國稅局資料時間差之問題及債務人可能蓄意不報薪資之狀況,而導致無法就債務人之薪資所得為執行,前者情形則尚可待最新國稅局資料再行申調查報或逕向法院聲請函查以資救濟,但若係後者恐非一般債權人能力所得挽救,就後者而言,除必須先透過徵信調查尋得債務人實際上班處所外,進ㄧ步尚須蒐集相關債務人與公司通謀惡意不報薪資之證據資料,待取得相關事證後,再行研議後續處理方向另循訴訟程序救濟之,惟最終審判之結果是否符合您之期待,恐仍為未知之數。

        故現階段期待能透過執行程序或訴訟程序求得債權之圓滿,恐須有長期抗戰之心理準備,否則欲短期有效回收債權,實係不切實際之想法,故直接上門催討與之當面協調談判,應係較為快速有效之方式,則如上所述,債務人名下無財產,您亦無法得知債務人實際薪資所得來源,相對債務人並不擔心被查封執行之問題,所以面對是否清償債務並無ㄧ定之壓力存在,高興時可能尚會隨便找個理由虛應敷衍一番,ㄧ旦對債權人之追債感到不厭煩,便開始封鎖聯繫方式,銷聲匿跡,反正債權人亦無可奈何,此皆是債務人一貫之行為模式,亦是多數債權人時常遭遇之窘境。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並設有法務、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就受任代為催收之案件,針對已取得執行名義者,會由法務團隊接辦後續強制執行程序(委託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強制執行經驗,除一般債權人僅會申調之財產所得資料外,更會透過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一一就債務人可能之財產予以調查並為執行,而非單單僅根據國稅局所申調資料為執行依據,債務人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實屬正常,反之若有一大堆財產所得可供執行才是反常,是以本公司法務團隊會針對債務人所有之狀況一一抽絲剝繭,並就債務人一切有可能存在資產想方設法為執行,並不會因為申調之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而停擺程序,滯留不前。

        另本公司尚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專職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尋找債務人出面協調談判,如此透過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之方式,方能快速有效尋得債務人進而和解清償債務。當然,本公司雖無法百分之百保證必定能順利回收債權,但催收債務為本公司之營業項目,相較於您自行催討,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再加上本公司係以【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齊頭並進之方式進行催收,更能有效提高債權回收之機率,故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債務之考量,本公司無庸是您最佳之選擇!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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