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請問對方欠錢不還 名下查無動產及不動產 也沒得扣薪 這樣還要聲請支付命令嗎?(對方也欠我另一個朋友錢 他說走法院無用 他查封不到任何財產) 像這樣貴公司還會接案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不知您手中持有之債權證明文件為何?因不同之債權文件所可進行之程序不進相同,時效之適用亦不相同,若涉及短期時效,則您無在追索期內透過法律程序予以中斷,嗣後債務人主張時效抗辯,則您之債權將隨之付諸流水,故無論債務人現階段是否有可供執行之財產,仍建議您先行確保債權以中斷時效。另債務人是否有財產及所得收入若僅憑猜測,則相信絕大多數之債權都不用再進行法律程序,否則若以常理推論,有錢有財產何必借錢,惟倘若以此觀點判定,則相對您也無庸再奢望能收回債權,反正債務人就是沒錢,打死他也不會有錢,然事實上恐非如此,絕大多之債務人僅是想要賴帳不還,且縱使名下無資產,也不可能無任何收入而得以苟活於世,而若您尋求民間一般徵信社進行調查蒐證,恐又是ㄧ筆不小之花費,而後續要針對調查所知債務人刻意隱匿之財產或收入求得債權之圓滿,回過頭來還是必須透過法院執行程序,若屆時再來進行取得執行名義之動作,恐緩不濟急。且債務人是否真無財產或所得可供執行,透過取得執行名義進行調查,不僅不用僅憑聽聞盲目猜測,且費用公開透明,亦無違法之虞。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接代為催收,但仍須視您債權之實際狀況予以初步徵信評估後方能決定,以適度排除ㄧ些諸如債務人已遭通緝、甚至死亡等回收無望之案件,另本公司就債務之催收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可代為進行訴訟,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提供免費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 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強制執行經驗,除一般債權人僅會申調之財產所得資料外,更會透過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一一就債務人可能之財產予以調查並為執行,而非單單僅根據國稅局所申調資料為執行依據,債務人脫產、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實屬正常,反之若有一大堆財產所得可供執行才是反常,是以本公司法務團隊會針對所有債務人之狀況一一抽絲剝繭,並就債務人一切有可能存在資產想方設法為執行,並不會因為申調之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而停擺程序,滯留不前。
另本公司尚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專職徵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尋找債務人出面協調談判,如此透過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之方式,方能快速有效尋得債務人進而和解清償債務。當然,本公司雖無法百分之百保證必定能順利回收債權,但催討債務為本公司之營業項目,相較於您自行催討,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再加上本公司係以法律及專人齊頭並進雙管齊下之方式為催收,更能有效提高債權回收之機率,故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債務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