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幫幫我建議怎麼解決,謝謝!
之前有朋友請我幫忙貸款一台車,貸款五年最近銀行找上我,朋友也連絡不上人了,剩下兩年貸款將近37萬元,銀行對我扣薪害我在公司超丟臉的,拜託幫幫我建議怎麼解決,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初步猜測您所述幫朋友貸款一台車子因是指擔當保證人之情形,故現階段若無法找到主債務人出面清償或與銀行端協達成和解,則您僅能先行清償此債務或與銀行協調還款方式並撤回扣薪部分,建議與銀行乙次處理或至少達成撤回扣薪部分之和解方案,否則利息會一直計算至清償完畢為止,相關執行費用也會由您負擔,待您清償完畢後,於清償限度內,承受主債務人之債權(民法第749條參照),您須另可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代償之款項,此部分恐須另行法律途徑請求之。另若當初根本是以您之名義購買,基本上就銀行端而言,您就是主債務人,由您清償此債務本屬理所當然,至於如何您與債務人間之約定則與銀行端無涉,您仍須待清償完畢後另循法律途徑向債務人請求返還之,只不過此部分您可能需要準備更充分之證據資料來證實您所之主張。此外,保證尚區分一般保證及連帶保證,因債權方為銀行,且已進行薪資之執行,故現階段對您而言並無區分之實益,茲不再一一贅述。
本公司為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在案之正派經營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受任代為催收,若您有意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本公司在程序上仍會建議您就債權部分先予確認,否則若登門追討將無所依據,且債務人通常狡猾乖張,漫天扯謊之情形屢見不鮮,故諸如此類並無明確債權憑據恐有爭議之債權,本公司都會要求先行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否則後續可能產生之糾紛實難以預測,相關程序會由本公司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協助提供免費服務協助或代您辦理,若因個案狀況評估,經溝通後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可受任代行訴訟,若順利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費用,相關程序會由本公司法務團隊全程代為進行;此外,在執行過程中,本公司仍會以專人專訪之方式實地查找債務人出面協商還款,兩方面同時進行,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快速有效為您收回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