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欠錢不還
我與前女友在交往好幾年 同居兩年多這期間我們金錢上有往來 用我的名字信貸40萬元 分手後承諾還我20萬及加上這幾年借的14萬
Line一再說會還錢沒一次兌現承諾 我申請支付命令後line fb 手機就封鎖 發扣薪就離職已經一年一毛錢也沒還 像這情況音訊全無還可以委託討債嗎?要付很多錢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另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債務人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簡言之,若是找的到債務人而債務人也願意還款之案件,何須委託他人代勞且尚須於收回款項中與他人拆佣,故簡單易收之案件基本上不會在本公司出現,換言之,回收上有一定困難度之案件才會委由本公司處理,雖然本公司並無法擔保百分之一百能收回委託人之債權,畢竟個案之狀況不一,但若本公司就這些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若均無法收回,公司豈不早已關門大吉,而這些呆帳之所以得以順利收回,不僅因本公司採專人專案實地查找債務人之催收方式,更因本公司尚有專職之徵信調查部門及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透過徵信調查及強制執行等程序讓債務人無所遁形,始能有效快速收回債權。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辦代為催討,且本公司受任代為催收之案件,絕大多是債務人銷聲匿跡找不到人,抑或人雖未因避債而跑路,但早已脫產也不報薪資,戶籍也掛在戶政之案件,而本公司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者,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提供免費服務為您代勞(而您僅需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不僅可免除您進行繁瑣法律程序之困擾,亦可確保不會因不熟悉程序而錯失可得受償之機會;此外,本公司尚有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積極調查債務人一切可能或是隱匿之財產,再輔以專人實地查找債務人之方式,與債務人面對面進行談判協商,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必能使債務人倍感壓力,繼而誠實面對債務,方能提升債權回收之機率與成效。
本公司受任代為催收,收費方式原則有二,ㄧ是簽約時委託人支付債權金額5~8%之委任費用(徵信、調查、尋人及跟監等費用),待和解結案時再依實際回收之債權金額收取30%之佣金,二是簽約時委託人無須支付委任費用,待和解結案時再依實際回收之債權金額收取50%之佣金;而本公司若接受委任代為催收,會要求簽署正式合約,合約會針對雙方之權利義務做詳細之約定,故除事前載明於契約中之費用外,本公司不會再額外向您收取費用,更不會有巧立名目事後向您要求所謂走路工、車馬費或茶水費之情事發生,您可無庸擔心會遭受二次傷害,若您有委託代為催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