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人自保?
朋友找我幫他買的車子作保,買車沒多久朋友發生車禍住院,車子也撞爛了維修要花不少錢,朋友出院後現在擺爛不繳貸款,最近已經有收到銀行催繳函,這樣我該怎麼辦自保?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若當初係自願擔當保證人,並無其他所謂遭冒用、冒簽或脅迫等足以抗辯之事由,則僅能依約履行保證責任,而銀行開始催繳,若無回應或成果,後續進行法律程序取得執行名義,並就保證人名下之財聲請強制執行為必然之結果,故現階段您僅能與銀行協議清償或待銀行透過執行程序受償債務後另向主債務人請求返還之。
不過若有能力向銀行乙次清償,還是建議與銀行協調看看,否則若完全以扣薪方式受償,則會先抵充執行費與利息,最後才會抵充到本金,簡言之,利息會一直記算至清償完畢為止,而車貸之利率通常較房貸利息為高,並且現階段均是由保證人先行負擔之,雖日後得以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但是否得以追回恐是另一問題。
另法規並無強制主債務人出面清償債務之規定,僅有若是一般保證而非連帶保證之情形,債權人必須先向主債務人請求並執行無果後方能針對保證人之相關規定,但若是連帶保證人則無上開規定之適用,不過若債權人為銀行,無論何種情形,銀行通常不會單單只針對保人,故不難研判係主債務人已無清償意願,所以才會針對保人進行催繳資,故縱使主債務人出面,若無清償方案,則仍無法改變保人之後可能遭強制執行之狀況。故建議找出債務人當面協調,會是最直接有效之方式,否則簽署保人已是無法改變之事實,若債務人不出面處理,您無法單方面就此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