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您好
去年朋友陸續向我借了20萬元,後來說他暫時沒錢還我他的錢都投資股市中,說服我貸款50萬元借給他30萬元,另外20萬元算是先還我,這50萬的貸款等他股票賣出,他會一次去清掉貸款,還簽了50萬本票及借據給我,過了三個月銀行通知我貸款沒繳,我就連絡不到人電話不接line沒回我,去他家沒人在家鄰居說搬走一年多,這情形我可以告詐欺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杜撰各種理由借錢,且誠意滿滿,山盟海誓ㄧ定會如期償還,一旦錢借到手便開始豬羊變色,電話不接、line已讀不回、封鎖加黑名單,之後便是失蹤找不到人,諸如此類債權人之遭遇,均是本公司承辦案件常見之情。且依您所述狀況,債務人孔一開始向您借錢時便有賴債之打算,所以連搬遷之事亦早早刻意向您隱瞞,當然也不排除債務人外債甚多,連夜跑路避債之可能。
依您所述情形,欲提出詐欺告訴雖無不可,但無論刑事詐欺或其他犯罪,均有一定之構成要件,縱使債務人實際借款之理由與事實並不相符,但若無積極之詐欺行為及事證,仍有極高之機率被判定為單純之民事債務糾紛,應另循民事途徑救濟之,當然,無可否認以刑逼民之方式亦是眾多債權人心中之盤算,但就本公司所見,許多債權人因不諳程序且事前未做審慎之評估及朝正確有利之方向提告,而最終之結果不僅難以符合預期,另更甚者反招致一些衍生之困擾,故無論您是否確實掌握債務人詐欺之犯罪事證,抑或僅是欲以刑逼民,均建議您事前審慎評估後為之。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採【專人專案+法律程序】雙管齊下之催收方式,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債務人因該債務有涉有相關刑事犯罪行為,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或提告方向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