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還會有什麼程序上要做的事?
朋友欠我錢25萬元幾個月前LINE問過貴公司客服說要有法院債權憑證才能接受委託討債,最近我請本票裁定遇到法院要公示送達,這要怎麼回信給法院?本票裁定還會有什麼程序上要做的事?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原則上均可承接代為催收,且本公司設有法務、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就受任代為催收之案件,針對尚未取得執行名義者,委託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相關程序會由法務團隊協助或代為辦理,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亦會全程代為進行,故本公司允諾承辦之案件,並無一定要有法院債權憑證之限制條件,僅是評估案件之項目之一,故恐是本公司客服人員表達不清致使您有此誤會,在此致表歉意,另不知您係何時進行諮詢及是否有留下連絡資訊,本公司均保有相關諮詢紀錄可供查詢,若您方便是否可予提供,本公司將針對該客服專員加強教育訓練以免再有類似之情事發生,對此若造成您之不便,再次深表歉意。
至於您詢問聲請本票裁定遭遇須公示送達之問題,係因您所提供及查報之戶籍地址均無法將裁定送達債務人,故須依公示送達之規定辦理以使裁定能發生送達之效力,之後才能取得確定證明,故您僅須具狀向法院表明聲請公示送達之意旨即可,後續再依法院函文進行登報之動作,待公送時間經過,法院便會核發確定證明予您,若程序上您尚有其他疑問,建議您直接來電洽詢,本公司會根據諮詢項目由專責部門之專員為您說明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