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朋友跟我借錢但是錢是匯到他媽媽的銀行帳戶,約定時間到沒還我錢電話不接,於是我去找他媽媽要錢他媽媽還報警趕我走!請問我有匯款單及line對話能告他母女兩詐欺罪嗎?謝謝解答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雖非不可,惟詐欺罪有一定之構成要件,依您所述尚無法判斷您朋友係施以何種詐述術使您陷於錯誤而為借貸,且似乎朋友母親亦僅是被動提供帳戶,與您並無在消費借貸上有所牽連,故原則上消費借貸關係存在您與朋友之間,且初步研判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故縱使提告,通常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當然,若您有其他證據資料得以證明係受詐騙而陷於錯誤並為借款之交付,則當另為判斷。不過書狀之遞送及往返法院之奔波,亦須加以考量,若您欲委任律師,則律師費亦是一筆不小之負擔。當然,若您提告之目的不在於此,則又另當別論。
至於民事部分,因消費借貸並非以書面為要式,故僅要雙方合意並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您現有之匯款單及line對話紀錄若足以證明對方有借款事實存在,即可透過法律程序進行求償,而正常之狀況您應針對實際借款人為之,您可透過督促程序促請對方清償債務,亦可直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待您依上述方式取得執行名義後,便可針對債務人之財產聲請執行以期圓滿債權。另針對匯款單部分您可依據實際情形考慮是否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務母返還之。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針對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故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