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
請問朋友欠錢不還,對方是分很多次借的,所以無任何借據只有LINE訊息記錄及ATM轉帳資訊,要他還錢他就一堆理由,每次都說一定會還,到了約定還款的時間就電話不接搞失蹤,不然就是說臨時有事不能拿錢來還,欠錢到現在過好幾個月了,對方還是一直避不見面,我應該怎麼辦?要寫存證信函給對方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消費借貸並非以書面為要式,故僅要雙方合意並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您現有之匯款單、LINE截圖若足以證明對方確有借款及金錢之交付之事實,則雙方之消費借貸關係即已發生成立,當然,若對方否認有此債務存在,則仍必須透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
至於您所述債務人藉故不斷拖延、搪塞,最後甚至避不見面,此乃債務人千篇一律之行為模式,若不慎被您找到,依本公司多年承接案件之經驗,下一步不外乎就是態度敷衍愛理不理,最後就是惡言相向出言恐嚇。故建議您現階段必須主動積極催討債務,不論法律程序或是親自上門追討,皆是有其必要,否則若您僅是被動或僅是想到時催討一下,債務人並不會感到任何還款壓力,一旦時間久了,便不了了之,而您之債權亦可能因此而有罹於時效之風險。
您若欲先行撰發存證信函,雖非不可,但效用著實有限,最多之後若走上法院,以此作為有向對方請求之證明而已,若寄望以存證信函讓債務人於收到後能乖乖清償債務,恐是不切實際之想法,故若要發函,或許以律師函方式恐較會有效用,但仍建議您無庸對此報太大之希望,您亦可考慮是否直接起訴,應是較為有效之方式。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專業之法務團隊,可就您的債權評估最適合之法律程序,並協助您取得執行名義(您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您不僅可免去因繁瑣法律程序所帶來之困擾,更不會因為經驗上之欠缺而走錯程序,有時候走錯程序甚至可能導致您的債權不保,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實務經驗,絕對是您確保債權最佳之選擇;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專職之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調查、專人專訪尋得債務人後,進而協商還款,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雙管齊下之方式,方能有效快速為您回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