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票可以賣斷後不牽涉到我嗎?
陸續借錢給一個朋友每次借錢都有寫本票,最近他失蹤了錢也就沒拿回來,聽說好像犯殺人案連警察也在找他,現在他消失連絡不到人,有什麼方式是我可以不用跑法院的?我不想被家裡及公司知道。
他曾給我他爸爸家的電話及地址我不敢去,我的家及公司地址對方都知道我怕對方來找麻煩,有本票75萬元可以賣斷後不牽涉到我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接或收購,惟不論受託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基本上收購之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後,本公司才會就是否直接收購做進一步之考量,否則若債權未予確認或尚有爭議,本公司原則上不會進行債權收購,此部分尚望見諒。
依您所述情形,若對方係因殺人罪案遭通緝,則在案件催討上勢必增加回收之困難度,畢竟債務人為躲避查緝,現階段絕不敢輕易現身,再者,若日後遭緝獲,亦恐因殺人案入監服刑,則服刑其間無法清償債務,自不待言。不過,以上皆係您聽聞而來,是否確因殺人案遭通緝,仍須進一步徵信調查後方得知其真偽,亦有可能係嚇阻您上門討債所杜撰,亦非不無可能。
另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法務、徵信及催收等專職部門,針對您的債權將由法務團隊協助或代您取得執行名義,您可免去因不諳法律程序或因故不願上法院等困擾,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後續聲請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等程序,皆由法務團隊全程予以續行;另徵信及催收部門,則專司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就徵信調查結果責由催收外訪專員,實地進行訪查以便尋得債務人出面協商談判,進而達成和解清償債務,而本公司案件之債務人,亦不乏有黑道背景、演藝人員、社會知名人士、公務機關人員甚至議員代表等,本公司於評估是否承接案件上並無因債務人之人事背景而有區別,只要係合法有憑有據之債權,原則上皆可辦理,縱債務人業已入監服刑,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針對債務人於監所之勞作所得為執行,雖所得金額不高,但亦使債務人明白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之道理,縱使入監,仍無法躲避清償債務之責。
當然,若您對債務人之背景有所顧慮,本公司會依案件實際狀況採取對應之方式以解決您之困擾,此部分您可於委任時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專員會就該部分與您討論解決方式。